1.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连锁美发店(提供相关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近两年与政府、事业单位、国企及大型企业合作签署同类合同达到10项(含)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清单等证明材料);
8.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存在组成相同的,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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