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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自主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序号

物业名称

物业现状

招租面积

招租底价

租赁期限

租赁保证金
(元)

承租条件

其他

1

罗湖区东门南路1010号一楼3-4号店

1.现状:在租;
2.用途:商业、办公{该物业不允许从事动火作业相关行业(如餐饮,电器类维修等);不允许从事存在较高安全隐患行业(如废品回收站等);不允许从事影响口岸形象、环境相关行业}

29.874㎡

≧107.14元/㎡/月(含管理费8元/㎡/月)

2年

成交价的2个月租赁费用总额

1.企业: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在出租方处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
2.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
3.本项目物业为现状出租,竞标人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面积、装修情况、租赁现状及物业存在的其他瑕疵等)及物业公开招租信息,并填写《物业自主公开招租条件及现场勘察确认表》后方可竞标,竞标人现场勘察需经招租方确认,由招租方出具勘察确认表,作为竞标人参与竞标的凭据之一。中标后按物业现状接收;
4.竞标人需书面承诺(与竞标材料一并提交)水电供应、水电费用缴纳及物业场地装修装饰均由其自行与场地相关管理单位协商解决;
5.竞标人应知悉口岸物业管理的特殊性和风险性,租赁物业用途需保证符合招租方的规定,且商业经营业态、管理和安全生产等需服从政府、口岸管理单位及出租方的相关要求,知悉经营的局限性和风险,如发现承租人租赁物业用途,商业经营业态等不符合招租方租赁用途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租人追究损失的权利;
6.竞标人中标后需对该物业门面形象及房屋漏水等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7.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履约,并做好在租物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物业本体情况、装修情况、物业周边环境、基础硬件设施等);
2.出租方将对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进行审核;
3.无免租期;
4.该物业的水电供应由场地管理相关单位负责。

2

罗湖口岸至火车站连廊顶部 W2-W5 四块户外广告牌位

1.现状:在租;
2.用途:广告发布

四块

5250元/块/月(无管理费,租金从第2年起开始递增,每年递增1次,每次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3年

成交价的6个月月租赁费用总额

1.企业: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在出租方处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
2.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
3.本项目物业为现状出租,竞标人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面积、装修情况、租赁现状及物业存在的其他瑕疵等)及物业公开招租信息,并填写《物业自主公开招租条件及现场勘察确认表》后方可竞标,竞标人现场勘察需经招租方确认,由招租方出具勘察确认表,作为竞标人参与竞标的凭据之一。中标后按物业现状接收;
4.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城管、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完成广告牌位所需的所有报批手续,并自行承担4广告牌位的电费、维护费、上画费等一切费用和购买保险的费用;
5.承租方需承担4块广告牌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6.租赁期内,如政府相关部门需征用广告牌位进行公益宣传,承租方必须无偿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7.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约,并做好在租物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物业本体情况、装修情况、物业周边环境、基础硬件设施等);
2.出租方将对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进行审核;
3.无免租期;
4.该物业的水电供应由场地管理相关单位负责;
5.同等条件下与公司有良好合同履约记录的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3

罗湖火车皮带廊一楼南侧墙面广告牌位B6、B7及6个圆立柱

1.现状:空置;
2.用途:广告发布

8个

18000元/月(B6、B7 广告牌位招租底价为8000元/月;6个圆立柱招租底价10000元/月。无管理费,租金从第2年起开始递增,每年递增1次,每次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3年

成交价的6个月月租赁费用总额

1.企业: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在出租方处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
2.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
3.本项目物业为现状出租,竞标人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面积、装修情况、租赁现状及物业存在的其他瑕疵等)及物业公开招租信息,并填写《物业自主公开招租条件及现场勘察确认表》后方可竞标,竞标人现场勘察需经招租方确认,由招租方出具勘察确认表,作为竞标人参与竞标的凭据之一。中标后按物业现状接收;
4.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城管、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完成广告牌位及圆立柱灯箱所需的所有报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广告牌位及圆立柱灯箱的电费、维护费、上画费等一切费用和购买保险的费用;
5.承租方需承担2个广告牌位及6个圆立柱的安全管理责任;
6.租赁期内,如政府相关部门需征用广告牌位及圆立柱灯箱进行公益宣传,承租方必须无偿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7.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约,并做好在租物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物业本体情况、装修情况、物业周边环境、基础硬件设施等);
2.出租方将对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进行审核;
3.无免租期;
4.该物业的水电供应由场地管理相关单位负责。

4

罗湖火车站皮带廊一楼南侧墙面广告牌位B1、B2、B3及二楼6个圆立柱灯箱

1.现状:空置;
2.用途:广告发布

9个

19000元/月(B1、B2、B3 广告牌位招租底价为10000元/月;6个圆立柱灯箱招租底价9000元/月。无管理费,租金从第2年起开始递增,每年递增1次,每次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3年

成交价的6个月月租赁费用总额

1.企业: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在出租方处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
2.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
3.本项目物业为现状出租,竞标人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面积、装修情况、租赁现状及物业存在的其他瑕疵等)及物业公开招租信息,并填写《物业自主公开招租条件及现场勘察确认表》后方可竞标,竞标人现场勘察需经招租方确认,由招租方出具勘察确认表,作为竞标人参与竞标的凭据之一。中标后按物业现状接收;
4.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城管、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完成广告牌位及圆立柱灯箱所需的所有报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广告牌位及圆立柱灯箱的电费、维护费、上画费等一切费用和购买保险的费用;
5.承租方需承担3个广告牌位及6个圆立柱灯箱的安全管理责任;
6.租赁期内,如政府相关部门需征用广告牌位及圆立柱灯箱进行公益宣传,承租方必须无偿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7.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约,并做好在租物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物业本体情况、装修情况、物业周边环境、基础硬件设施等);
2.出租方将对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进行审核;
3.无免租期;
4.该物业的水电供应由场地管理相关单位负责。

  上述信息需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和集团官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自2024.11.29起至2024.12.12止;请意向承租人于公告截止日前,向我司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承租方案②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③我司要求其他材料; 我司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号;联系人: 杨先生/麦先生 ;联系电话: 0755-83774300/0755-83774219 。